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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及其他 凡以外用为主的一些药物称为外用药。 外用药分别具有杀虫止痒、消肿散结、化腐排脓、收敛护肤等功效。主要适用于痈疽疮疖、疥癣、外伤、虫蛇咬伤以及五官疾患等。外用药有膏、丹、水、酒、散、药线(药丁)等不同剂型,主要是对患部直接用药。根据病变发生的部位和其症状特点,外用药又有膏贴、涂、敷、掺、熏、洗、浸、浴、点眼、灌耳、滴鼻、吹喉、药丁插入瘘管等不同的用法。外用药中的某些药物,根据病情需要亦可用于内服。 本类药物大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使用时应慎重,外用宜经过配制,内服宜制成丸、散。且无论外用,或是内服,均应注意控制剂量,以免过量发生中毒。 此外,尚有部分药物不能归类于本书其他各章者,亦一并列于本章介绍。 现代药理研究证明,外用药有杀灭病原体的作用;有抗菌、抗病毒作用;有局部刺激作用;有收敛止血作用;有促进骨折愈合作用;有保护及润滑皮肤的作用;有局部麻醉作用;有些外用药可用来治疗疣类、斑秃、皮肤癌以及银屑病;另有一些性质缓和的油脂类药物尚可作为赋形剂以用来延长其他药物的作用。 但是,外用药中很多有剧毒,如轻粉、铅丹、密陀僧、砒石、升丹等,多不可内服,亦不可撒布于疮面和溃疡面,有的亦不能用油脂调涂,以免吸收中毒。曾有外用药引起变态反应、过敏性休克以及长期外用成药一扫光治疗颜面和下肢湿疹而引起慢性铅中毒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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