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蒸 | 《保婴撮要》 |
变蒸巢氏云∶小儿变蒸者,以长气血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仲阳云∶变者易也。又云∶变蒸者,自内而长,自下而上,又身热。故每变毕,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何者?长生脏腑意智故也。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人有三百六十五骨以象天数,以应期岁,以分十二经络。自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属足少阴经,肾藏精与志。六十四日二变一蒸,生壬属足太阳经膀胱腑,其发耳与 冷,肾与膀胱合,俱主于水,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属手少阴经,心藏神其性为喜。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二蒸,生丙属手太阳经小肠腑,其发汗出而微惊,心与小肠合为火,地二生火,天七成之。至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属足厥阴经,肝藏魂喜哭。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三蒸,生甲属足少阳经胆腑,其发目不闭(一作开)而赤,肝与胆合主木,天三生木,地八成之。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属手太阴经,肺藏魄主声。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四蒸,生庚属手阳明经大肠腑,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肺与大肠合主金,地四生金,天九成之。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己属足太阴经,脾藏意与智。至三百二十日十变五蒸,生戊属足阳明经胃腑,其发不食腹痛而吐乳,脾与胃主土,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又手厥阴经心包络为脏,手少阳经三焦为腑。此一脏一腑俱无状,故不变而不蒸也。前十变五蒸,乃天地之数以生成之。此后如生齿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受血故能持物; 足受血故能行立。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有余也。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别治。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至五百七十六日,变蒸既毕,儿乃成人也。变者生五脏也,蒸者养六腑也,变者上气,蒸者发热,每经一变一蒸,情态即异,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汗或吐,或烦啼躁渴,轻者五日解,重者七八日解,其候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余,续感寒邪者,但变蒸则耳冷 冷,上唇发泡如浊珠,若寒邪搏之,则寒热交争,腹中作痛,而啼叫之声,日夜不绝。变者易也,蒸于肝则目眩微赤;蒸于肺则嚏咳毛耸。凡五脏六腑筋脉骨,循环各有证应,其治法平和者解表之,实热者微利之,可服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汤。有寒无热并吐泻不乳多啼者,当归散、调气散主之。变蒸之外,小儿体貌情态,自然平和。大抵人得中和之道,以为纯粹,阴阳得所,刚柔兼济,气血和而百脉顺。所以心智益通,精神俱备,脏腑充实,形体固壮,齿细发黑,声洪睡稳,此乃受气充足,禀性得中,而无疾尔。前症盖小儿所不免者,虽勿药亦可也。前药峻烈,非惟脏腑之不胜,抑且反伤气血。余常见一小儿,至一变发热有痰,投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观此可验,慎之慎之!其有不热不惊,略无症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紫霜丸(方见撮口) 紫阳黑散 治变蒸解利热气。 上以前三味和一处杵碎,略烧存性,后入杏仁膏和之,蜜盛贮,每用一豆许,乳汁和咽之。 柴胡汤 治变蒸骨热心烦,啼叫不已。 人参(二钱) 甘草(微炙,二钱) 麦门冬(去心,二钱) 龙胆草(酒炒黑) 防风(各一钱) 柴胡(五分) 上每服一钱,水煎。 当归散 治变蒸有寒无热。 当归(二钱) 木香 官桂(辣者) 甘草(炙) 人参(各一钱) 上每服一钱,姜枣水煎。 调气散 治变蒸吐泻,不乳多啼,欲发慢惊。 上为末,每服一钱,姜枣水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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