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临川兄幼女偏废《程杏轩医案》

洪临川兄幼女偏废

临兄女三岁,右肢痿软,不能举动,医作风治。予曰∶此偏废证也。病由先天不足,肝肾内亏,药当温补。若作风治,误矣。临兄曰∶偏废乃老人病,孩提安得患此。予曰∶肝主筋,肾主骨,肝充则筋健,肾充则骨强,老人肾气已衰,小儿肾气未足,其理一也。与右归饮,加参 鹿角胶,数十服乃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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