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针十二原第一《黄帝内经·灵枢》

九针十二原第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赭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闇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俞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提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者,以泻分气;提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厘,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俞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恇,致气则生为痈疡。

五脏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肓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

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禀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上一页:
当前页:九针十二原第一
下一页:本输第二

原始资料来源互联网,药药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