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芷
《雷公炮炙论》
白芷
雷公云∶凡采得后,勿用四条作一处生者,此名丧公藤。兼勿用马蔺,并不入药中。
凡使,采得后,刮削上皮,细锉,用
黄精
亦细锉,以竹刀切二味等分,两度蒸一伏时后,出,于日中晒干,去
黄精
用之。
上一页:
贝母
当前页:白芷
下一页:
淫羊藿
原始资料来源互联网,
药药网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