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纲解《类经图翼》

斗纲解

一岁四时之候,皆统于十二辰。十二辰者,以斗纲所指之地,即节气所在之处也。正月指寅,二月指卯,三月指辰,四月指巳,五月指午,六月指未,七月指申,八月指酉,九月指戌,十月指亥,十一月指子,十二月指丑,谓之月建。天之元气,无形可观,观斗建之辰,即可知矣。斗有七星,第一曰魁,第五曰衡,第七曰杓,此三星谓之斗纲。假如正月建寅,昏则杓指寅,夜半衡指寅,平旦魁指寅,余月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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