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证阴证辩《侣山堂类辩》

阳证阴证辩

夫《内经》之所谓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盖谓热病而言也,故篇名《热论》。热病者,寒邪在于表之三阳,寒已化热,故可汗而已;在不从汗解,则热邪已入于里阴,故可下而已。若寒邪在表而不能化热,及表阳虚脱者,太阳经有四逆汤之寒证,寒邪直中于里阴,感君、相二火之热化者,少阴经有急下之火证,厥阴经有便脓血之热证。此皆从人身中之气化也。故邪在三阳曰阳证,能化热曰热证,不能化热曰寒证;在三阴曰阴证,病阴寒曰寒证,得火化曰热证。又不可以病在阳而定为热病,在阴而必为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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