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病邪因素《中医内科学》

(二)病邪因素

1、影响病怔属性除少数由于先天因素和因虚致病外,邪气是绝大多数内科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有时甚至是发病的决定因素,而且邪气还影响所发病证的病理属性。一般来说,阳邪易导致实热证,阴邪易致虚寒证。邪气影响病证的属性具有一般性的原则。例如湿热致病,常以热证为多,寒证较少;寒邪致病常以寒证为多,至于化热则大多数需要经历一定的过程。

2、影响发病形式一般来说,感受风燥暑热、酸疠之邪,或食物中毒,或强烈的精神情志刺激,往往可使气血顿生逆乱,故发病较急;而饮食失调、情志抑郁、劳倦过度等,大多是逐渐引起脏腑气血失和,所以一般发病较缓慢;外感寒湿之邪,因其性质属阴而沉滞,故发病也多缓慢。可见病邪对于发病的形式有重要影响。

3、影响发病部位六淫之邪;病,多从皮毛而人,其发病多在肌表;情志致病、饮食所伤,发病多从气血和脏腑开始。《灵枢·百病始生》云:“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忧思伤心,重寒伤肺,忿怒伤肝;醉以人房,汗出当风,伤脾;用力过度,若入房汗出浴,则伤肾”。说明邪气对发病的部位有重要影响,即不同的病邪致病,其首发病位各不相同。

上一页:(一)体质因素
当前页:(二)病邪因素
下一页:(三)情志因素

原始资料来源互联网,药药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