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言《三家医案合刻》

例言

三家医案,藏箧有年,校刊医效秘传竣事,同人以两书如丰城宝物,必合延津,怂恿合刻。缘重为补订,命门人凌又新,侄右 校正,以应同人之命。并略系例言如左。

医案与医书,似同实异。书则示人以规矩,故宜分门别类,使后学有一定之准绳;案则因症用方有一方之运用,不致泥古不化,以佐书之不逮。既无定体,奚烦类别,故随选随录之。况案中病情杂见者颇多,本难条分缕析也。

叶氏方案,散播人间者不少,然所存俱当时门诊为多,余搜罗二十余年,不下八九百案禊湖毛氏、邱氏本,皆系及门汇存赴诊之案。案中议论超迈,立法精到,尤足启迪后人,故采取独多于他本。

薛案,余所得郡中朱氏抄存本外,散见者落落晨星。如定武兰亭不少概见,惟余同里莲溪有手抄本,较朱本多十分之四,亟为注册表。然终恨存方不多,倘同志君子另有藏本,尚希邮寄补刊,以广其传,幸甚。

缪案,乃业师张友樵先生手录。缪氏专于调补,善用异类有情之品,疗治虚劳杂症,头头是道,实补前哲所未发。故合纂行世。

是书所录,仅三家之寸鳞片爪耳。而回春妙手,已见一斑,诚即此触类而引伸之,于斯道未必无小补云。

续刊书五各,西洋利西泰人身说概,盐官裴一中言医,平湖陆秋山瘟疫新编,暨拙着语冰漫录,阅历知非,俱已汇稿嗣出。

道光辛卯秋八月望日笠泽吴金寿子音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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