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水不可水证《伤寒总病论》

可水不可水证

庞曰∶凡病非大渴,不可与冷水。若小渴口咽干,小小呷滋润之;若大渴烦躁甚,能饮一斗者与五升,能饮一升者与半升,若乃不与,则干燥无由作汗,烦喘而死者多矣,但勿令足意饮也;若大汗将来,躁渴甚者,但足意饮之勿疑。常人见因渴饮水而得汗,见小渴遂强与之致停饮,心下满结喘而死者亦多矣。其有热脉数,尚可作汗而解者,出于天幸也。

五苓散 治病患水药入口则吐,或渴而呕者,或汗后脉尚浮而烦渴者,或下利渴而小便不利者,或因渴停水心下,短息者,难治。呕而小便不利者,皆主之。

猪苓 白术 茯苓 桂枝 泽泻(各半两)

细末,白饮调下二钱,日三服,数饮暖水,汗出效。

阳明病,小便数者,大便即坚,不更衣十日无所苦。欲得水,但与之,当以法救;渴者,五苓散主之。

霍乱,头痛发热,身体疼,热多欲饮水,五苓散主之。若得病无热,但狂言烦躁不安,精采不与人相当,勿以火导之,但以猪苓散方寸匕服之。当逼饮新汲井水一升,即令指刺喉中吐去之,病随手愈。若不能吐者,勿强与水,水停则结心下也,当以药吐之,不尔,更致危病。若当吐不吐时,以猪苓散吐之,其死迨速矣,亦可针之尤佳。夫饮膈实难治,此皆三死一生也。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躁烦不得眠,其人欲饮水者,但与之,当稍稍饮之,令胃和则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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