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 《痧胀玉衡》 |
凡例──言有不实,治有不效者,一句不载。 ──药有不当,用有不明者,一味不入。 ──据症用治,立方制宜,非痧不录。 ──按脉阅筋,恐人有误,详之有据。 ──砭刺痧筋,必须紫黑毒血,据为实见。 ──载杂症,仅取兼痧,诸病虚实,悉在所略。 ──心腹痧痛,刮放即愈。不烦医药者,不重加载。 ──治验不过一二三四,惟略见治法为准,余不多赘。 ──余近地气禀柔弱,故方中分两,从乎减少,便能取效。此虽传示四方,不敢多加。 ──制方分两甚少,若遇西北,风高土燥之地,刚强勇壮之人,其分两必须加倍,或加二倍三倍,方能有效。 ──饮汤规则∶云稍冷者,九分冷一分温也;云微冷者,八分冷二分温也;云微温者,冷者四分之三,温者四分之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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