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鼻及鼻窦外伤 | 《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 |
第三节 鼻及鼻窦外伤鼻及鼻窦位于颌面部,遭受外伤时,常合并有颌面伤、颅脑伤及头颈部其他部位的损伤。所以,在诊断及治疗上应特别注意以下原则。 1.首先检查伤者的意识状态及呼吸、循环系统功能,要迅速恢复并保持呼吸道的通畅。同时进行止血,补液,维持循环系统的正常功能,并记录生命体征的变化。 2.必须进行全身检查,特别注意头颈部,全面了解受伤情况。 3.当合并有颅脑、颈部或身体其他部位重要脏器伤时,只有在不延长麻醉时间,不影响处理主要脏器损伤的情况下,才能同时进行鼻及鼻窦伤的处理。否则,应在生命体征稳定后,再行处理。 4.面部血液丰富,伤后24~48小时之内只要无明显感染,均可作一期缝合。受伤超过48小时或有明显感染者,作延期缝合。有中等或小的缺损的轻度感染软组织创口,在抗感染及局部湿敷3~5日后,采用适当皮瓣修复。组织缺损过大时,作创缘定位缝合,后期修复。颌面部软组织在清创时,切除的边缘一般不超过1~2mm。 5.鼻腔、鼻窦均易感染,在保证通气的情况下,必须十分注意引流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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