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配伍 | 《中药学》 |
第一节 配伍配伍,就是按照病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合在一起应用。 从中草药的发展来看,在医药萌芽时期,治疗疾病一般都是采用单味药的;以后,由于药物的发现日益增多,对疾病的认识也逐渐深化,因此对于病情较重或者比较复杂的病症,用药也由简到繁,出现了多种药物配合应用的方法,在由单味药发展到多种药配合应用,以及进一步将药物组成方剂的漫长的过程中,人们通过大量的实践,掌握了丰富的配伍经验,了解到药物在配伍应用以后可以对较复杂的病症予以全面照顾,同时又能获得安全而更高的疗效。因此,药物的配伍对于临床处方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在配伍应用的情况下,由于药物与药物之间出现相互作用的关系,所以有些药物因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但是也有些药物却可能互相对抗而抵销、削弱原有的功效;有些药物因为相互配用而减轻或消除了毒性或副作用,但是也有些药物反而因为相互作用而使作用减弱或发生不利人体的作用等等。对于这些情况,古人曾将它总结归纳为七种情况,叫做药性“七情”,内容如下: (一)单行:就是单用一味药来治疗疾病。例如用一味马齿苋治疗痢疾;独参汤单用一味人参大补元气、治疗虚脱等。 (二)相须:就是功用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后可以起到协同作用,加强了药物的疗效,如石膏、知母都能清热泻火,配合应用作用更强;大黄、芒硝都能泻下通便,配用后作用更为明显等。 (三)相使:就是用一种药物作为主药,配合其它药物来提高主药的功效。如脾虚水肿,用黄耆配合茯苓,可加强益气健脾利水的作用;胃火牙痛、用石膏清胃火,再配合牛膝引火下行,促使胃火牙痛更快地消除等。 (四)相畏:就是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其它有害作用能被另一种药抑制或消除。如生半夏有毒性,可以用生姜来消除它的毒性, (五)相杀:就是一种药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如防风能解砒霜毒、绿豆能减轻巴豆毒性等。 (六)相恶:就是两种药配合应用以后,一种药可以减弱另一种药物的药效。如人参能大补元气,配合莱菔子同用,就会损失或减弱补气的功能等。 (七)相反:就是两种药物配合应用后,可能发生剧烈的副作用。 以上药性“七情”,除了单行以外,都是说明药物配伍需要加以注意的。 相须、相使,是临床用药尽可能加以考虑的,以便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一般用药“当用相须、相使者良”。 相畏、相杀,是临床使用毒性药物或具有副作用药物时要加以注意的,“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 相恶、相反,是惟床用药必须注意禁忌的配伍情况,所以“勿用相恶、相反者”。从应用单味药,到用多种药物配伍,这是医药史上的发展,可以对表里同病、寒热夹杂、虚中带实等病情复杂的病症给予全面照顾;对毒性药物可以使毒性消除或减弱,从而保证用药的安全。但是,在临床上遇到的病症有的比较复杂,有的比较单纯;在药性上来说有毒的药物也并不是多数。所以在用药时,有的固然需要多种药物配伍治疗,有的单味药也能起到良好疗效,为了减轻病者经济上的负担,同时节约药材,如用单味药能够治疗的,就不一定要用许多药物来治。例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轻度的肺热咳血,马齿苋治疗痢疾、苦楝子根皮驱除蛔虫,仙鹤草芽驱除绦虫,天胡荽治疗红眼睛,筋骨草治疗咽喉肿痛,毛冬青治疗冠心病,....都是行之有效的“单方”,符合简便廉验的要求,很值得我们推广应用。 【文献摘录】 《本草纲目》:「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耆、知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 又云:「相反诸药,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栝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珍珠囊补遗药性赋》:「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十九畏歌: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膊莫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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