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损伤的修复《病理学》

第二章 损伤的修复

损伤造成机体部分细胞作组织丧失后,机体对所形成缺损进行修补恢复的过程,称为修复(repair),修复后可完全或部分恢复原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修复过程起始于炎症,炎症渗出处理坏死的细胞、组织碎片,然后由损伤局部周围的健康细胞分裂增生来完成修复过程。修复可分为两种不同的过程及结局:①由损伤部周围的同种细胞来修复,称为再生(regeneration),如果完全恢复了原组织的结构及功能,则称为完全再生;②由纤维结缔组织来修复,称为纤维性修复。常见于再生能力弱或缺乏再生能力的组织,当其发生缺损时,不能通过原来组织再生修复,而是由肉芽组织填补,以后形成瘢痕,故也称瘢痕修复,过去常称为不完全再生。在多数情况下,由于有多种组织发生损伤,故上述两种修复过程常同时存在。本章以创伤愈合为例作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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