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适应证和禁忌证 | 《理疗学》 |
五、主要适应证和禁忌证适应证 1.神经炎、神经痛、神经根炎、神经损伤,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蛛网膜炎。 2.软组织特异性感染、窦道、缺血性溃疡,慢性静脉炎、淋巴管炎。 3.放射线治疗反应,过敏性紫癜,荨麻疹。 4.角膜浑浊、虹膜睫状体炎、中心性视网膜脉络炎、角膜炎。 5.高血压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6.慢性前列腺炎,功能性子宫出血。 禁忌证 急性湿疹,对直流电过敏,心力衰竭,出血倾向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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