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邪证 | 《伤寒总病论》 |
火邪证(医以火卧床下,或周身用火迫劫汗,或熨、或误灸,皆属火邪也。)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惊或狂,起卧不安者,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桂枝(一两半) 蜀漆(一两半) 甘草(一两) 龙骨(二两) 牡蛎(二两半) 生姜(一两半) 大枣(六枚) 以水六升,先煮蜀漆减一升,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盏。无蜀漆以恒山代之。火劫后脉浮,当汗出而愈。 以水二升,煮一升,去滓,温取一盏,可代救逆汤使之。 庞曰∶灸及烧针后,证似火劫者,并宜火劫治之。烦躁惊及狂,用六石风引汤尤良,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亦通用。 病患因火劫,至十五六日,身黄下利,狂欲走。师脉之,言当下清血如豚肝乃愈,后如师言。何以知之?师曰∶寸口脉阳浮而阴濡弱,阳浮为风,濡弱为虚,浮虚受风少血,发热恶寒,洒淅项强头眩。医以火熏郁令汗出,恶寒遂甚,客热因火而发,怫郁蒸于肌肤,自为黄,小便微难,短气,鼻中出血。而复下之,胃无津液,利遂不止,热瘀在膀胱,蓄结成积,状如豚肝。当下不下,心乱迷愦,狂走赴水,必不能自制。蓄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医所为,轻者得愈,极者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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