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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亢害承制论

亢害承制的理论始见于{内经》, 《素问·六微旨大论》云: “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 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

”此是言五运六气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失去制约给自然 界带来的影响,即相互承制则生物,过亢失制则害物。

刘完素运用这一理论,来认识和说明 病理现象以及本质和标象的内在联系。

刘氏认为五运六气的相互承制,是维持自然界各种事物正常运动的必要条件。

所以他 说:“夫五行之理,甚而无以制之,则造化息矣。

”@“如春令风木旺而多风,风大则反凉, 是反兼金化制其木也;大凉之下,天气反温,乃火化承于金也;夏火热极而体反出液,是反 兼水化制其火也。

”@由于承制关系的存在,运气才能正常行令,气候才不致太过或不及,万 物才能生化不息。

对人体来说,脏气之间的相互关系,亦是如此,如心火过胜时可以影响肺 金,而作为肺金之子的肾水,又能制约火的偏胜以资助肺金,这样互相依存、互相承制,才 能维持脏腑之间的协调统一,从而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

如果这种关系一旦遭到破坏时,也 就是一气偏亢,而他气不能制约时,就将发生病变。

如心火过亢而克制肺金,肺金不能生肾 水,肾水不能制心火,火多水少,就会形成热病;相反,就会形成寒病。

此即他所说:“是 以水少火多,为阳实阴虚而病热也;水多火少,为阴实阳虚而病寒也。

”29正因如此,所以他 在解释病机时,往往运用亢害承制的理论加以分析,如其论吐酸云: “酸者,肝木之味也; 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则肝木自甚,故为酸也。

”Q) 另外,在病理变化过程中,还有本质与现象不一致的情况,刘氏依据亢害承制的理论, 指出这是由于五运之气偏亢过度,而出现的“胜己之化”的假象,如湿气过甚而见筋脉强直(指痉病),即“湿极反兼风化制之”的现象;风气过甚而见筋脉劲急(即拘急),即是“风 极反兼金化制之”的现象(他认为筋脉拘急属于燥金劲急之象),热气过甚而见恶寒战栗, 即是“火极反兼水化制之”的现象;燥气过甚而见烦热口渴,即是。

燥极反兼火化制之”的 现象;寒气过甚而见坚痞腹满,即是“寒极反兼土化制之”的现象。

凡此“兼化”(不同于 前面所言相兼同病的兼化,而是指“制甚而兼化”),都属于假象,万万不可认假为真,诚如 他所说:“木极似金,金极似火,火极似水,水极似土,土极似木,故经曰:‘亢则害,承乃 制。

,谓己亢过极,则反似胜己之化也。

俗未之知,认似作是,以阳为阴,失其意也。

”/q,因 此,临证时必须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治疗才不会发生错误,所以他说:。

其为治者,但当泻 其过甚之气以为病本,不可反误治其兼化也。

”@否则,就会危及生命,如其云:“不治已极, 反攻王气,是不明标本,但随兼化之虚象妄为治,反助其病而害于生命多矣。

”④ 从以上可以看出,刘氏对亢害承制的阐发,颇具独创性的见解,其不仅对病理现象及病 候的真假疑似作了深刻的论证,而且在诊断学和治疗学上给予重要的启示,对当时及后世均 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许多名家,如张元素、李东垣、张子和、朱丹溪等皆宗其说,足见它的 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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