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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亡阴亡阳

亡阴亡阳,是临床上的急危重证,均是阴阳离决的先兆,皆须急救。

然二者病机不同, 治法迥异。

若辨识不真,用药有误,则生死立判。

虽然历代医家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创制了 许多有效的治疗方药,但缺乏深入的探讨。

徐氏理论功底深厚,临床经验丰富。

其对亡阴亡 阳二证的症候鉴别、病机辨析、治法确立\方药运用等方面进行深人探讨系统论述,具有很 高的临床指导意义。

亡阴亡阳主要的临床表现是大汗出而不止,二证汗出的特征及其伴随症状完全不同。

徐 氏指出:“亡阴之汗,身畏热,手足温,肌热,汗亦热而昧咸,口渴,喜凉饮,气粗,脉洪 实,此其验也;亡阳之汗,身反恶寒,手足冷,肌凉,汗冷而味淡微粘,口不渴而喜热饮, 气微,脉浮数而空,此其验也。

⑩”概而言之,亡阳亡阴之鉴别在于, “一则脉微,冷汗如 膏,手足厥逆而舌润;一则脉洪,汗热不粘,手足温和而舌干”④。

从脉、舌、证多方面提 出指征,进行综合判断,使临床鉴别亡阴亡阳有所依据,徐氏此论源于临床,有较高的指导 价值。

, · 对于亡阴亡阳的病机及其内在联系,徐氏也进行了深。

人的分析和鉴别。

他说: “经云: 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

血属阴,是汗多亡阴也。

@”说明汗多不止,导致阴血受伤,故 以亡阴名之。

但亡阴和亡阳又有内在的联系。

“亡阴不止,阳从汗出,元气散脱。

即为亡 阳”⑩。

可见,在特定的病证中,亡阴亡阳之发生有一定的先后次第,亡阴发生于前,其时, 阴大伤而阳气未动;亡阳发生于后,是阴伤而阳气散失,亡阳是亡阴的进一步发展的结果。

徐氏指出:“惟汗出大甚,则阴气上竭,而肾中龙雷之火随水而上。

·若以寒凉折之,其火愈 炽。

惟用大剂参附,佐以咸降之晶,如童便\牡蛎之类,冷饮一碗,直达下焦,引其真阳下 降,则龙雷之火,返乎其位,而汗随止。

此与亡阴之汗,真大相悬绝o”④可知,亡阴之时, 阳气未动;亡阳之时,虚阳浮越而欲脱。

此为二证病机之根本不同处,由此也决定了治疗的 大相径庭。

导致亡阳亡阴的直接诱因是大汗不止,因此,治疗的直观目的即是止汗收汗。

必须首先 分清是亡阴之汗,还是亡阳之汗,才能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

即如徐氏所说:“医者能于亡 阴亡阳之交,分其界限,则用药无误矣。

”O·亡阳之汗与亡阴之汗病机上的区别在于阳气之动 与未动,治疗上的区别在于用阳药止汗还是用阴药止汗。

“当阳气之未动也,以阴药止汗; 及阳气之既动也,以阳药止汗。

而龙骨、牡蛎、黄苠、五味收涩之药,则两方皆可随宜用 之”11。

所谓阴药,是指药性偏凉,如麦门冬之类;所谓阳药,是指药性温热,如参、附之 属。

徐氏强调指出:“当亡阴之时,阳气方炽,不可即用阳药,宜收敛其阳气,不可不知也。

亡阴之药宜凉,亡阳之药宜热。

一或相反,无不立毙。

标本先后之间,辨在毫发。

”12, 由亡阴而转化为亡阳,多见于热病过程中。

亡阳之证既现,亟以大热之剂如参附之类回 阳救逆,刻不容缓。

然又须知中病即止,不可尽剂。

药后神苏,汗收肢温,即当易方,仍作 热病阴伤治之。

否则,“阳已回,火复炽,阴欲竭,附子人咽即危”9。

如徐氏治毛某暑病热 极,大汗不止,脉微肢冷,面赤气短。

徐氏令进参附回阳,一剂而汗止身温得寐,即刻易方 治其暑病,未及十日而愈。

徐氏指出:“此证乃热病所变,因热甚汗出而亡阳,苟非脉微足 冷,污出舌润,则仍是热证,误用即死。

O,,亡阳之证有燃眉之急,回阳之剂有救急之效。

当用之时刻不容缓,得效之后即刻停服,并随症治之。

此为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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