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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肝火证治

肝火之证,多由气郁日久,郁久化火。

有虚实两端,实火责之.p6亢,虚火本于阴亏: 疗肝火证,除了要分清虚实之外,还应考虑肝和其他脏腑的关系,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1.清肝法 王氏云:“清肝,如羚羊角、丹皮、黑栀、黄芩、竹叶、连翘、夏枯草。

”② 清肝法适用于肝火上炎,症见面红目赤,耳鸣或聋,口苦咽干,头晕目眩,心烦易怒, 夜寐梦多。

脉弦数,舌红苔黄。

本证为肝火逆冲于上,发散于外,内无湿热结滞,而阴血未 伤,为肝火实证。

此为无形之火热上炎,非清不足以息其焰,故可直清而愈。

2.泻肝法 王氏云:“泻肝,如龙胆泻肝汤、泻青丸、当归龙荟丸之类。

”② 本法适用于肝火壅盛于三焦,内有湿热结滞,为肝火重证。

症见目赤肿痛,耳聋肿痛, 面赤鼻衄,头晕头痛,心烦急躁,恶梦纷纭,-甚则狂躁痉厥,上下出血等。

脉弦滑数,;按之有力,舌红,苔黄腻垢厚。

此为肝经实火挟湿热结聚之实邪,故治宜苦寒直折,通利二便, 使湿热之邪由二便排出。

若肝火上炎之较重者,用上法清之而不愈者,也可易以本法治之。

3.制肝法 王氏云: “肝火上炎,清之不已,当制肝,乃清金以制木火亢逆也。

如沙 参、麦冬、石斛、枇杷叶、天冬、玉竹、石决明。

”① 本法又名清金制木法。

肝火上炎之证,用清肝法当愈。

若清之不愈,当责之火盛伤阴。

所渭“寒之不寒,是无水也”。

阴伤则肺失清肃,不能制约肝木,则肝火益盛,甚则木火刑 金。

症见口干咽燥,阵阵呛咳,痰粘难咯,痰中带血,或咯血,胸胁胀痛,五心烦热,形瘦 颧红。

脉弦细而数,舌红少苔或无苔。

本证多见于素体肺阴不足之患者。

治宜大队养阴清肺 之品,清润肺阴以制木火之亢逆,故名制肝。

4.泻子法 王氏云:“如肝火实者,兼泻心。

如甘草、黄连,乃:实则泻其子’也。

”② 本法适用于一切肝火实证,但并非单独应用,而是作为一种辅助治法和清肝法或泻肝法 协同应用,以增强疗效。

肝火盛者,往往导致心火亢盛,出现木火同盛的症候。

此时治疗应 在清泻肝火的同时,兼以清泻心火,以收佳效。

故曰“实则泻其子”。

王氏举出黄连、甘草 为例,是示人以法。

5.补母法 王氏云:“如水亏而肝火盛,清之不应,当益肾水,乃虚则补母之法。

如六 味丸、大补阴丸之类,亦乙癸同源之义也。

”① 肾水不足,则水不涵木,肝阴必亏,阴不制阳,则肝火亢盛,此为阴亏于下而火盛于 上。

此等之火虽盛而清之不应,所谓“寒之不寒,是无水也”。

治宜“壮水之主。

以治阳 光”。

此为肝阴本虚,当遵“虚则补其母”之旨而滋肾水,滋水涵木,治其源也。

乙癸同源 之义,于此可见。

6.化肝法 王氏云: “景岳治郁怒伤肝,气逆动火,烦热胁痛,胀满动血等证,用青 皮、陈皮、丹皮、山栀、芍药、泽泻、贝母,方名化肝煎,是清化肝经之郁火也。

”c 化肝之法为张介宾所创制。

适用于郁怒伤肝·,气郁化火,火盛动血,症见胁肋胀满,甚 或疼痛,心烦急躁,或见诸般出血之证。

脉弦舌红苔黄。

此证多由情志不遂,郁闷气恼所诱 发,有明显的情志因素可察。

其方以疏肝解郁,理气活血,清热化痰之品相配伍,气分血分 兼顾,化解肝经之郁火,故名化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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